通 告
目前未达到办学条件,未获得办学许可证的学前教育机构称为幼儿看护点。C类看护点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基教[2014]16号),C类幼儿看护点予以取缔。现将我县列入取缔范围的C类幼儿看护点名单向社会进行公布。名单如下:
有孩子在以上看护点就读的家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权益不受伤害,请于9月1日前为孩子选择有招生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就读。有招生资质的学前教育机构名单,由各乡(镇)张贴通告至各社区(村委)和幼儿园,请广大家长群众留意。
特此通告
横县清理整顿C类幼儿看护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