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0岁以上老人就医将全程优先!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近日,,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诊提供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流程,实现老年人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

在导医台设立“老年人就诊服务处”


根据《规范》,医疗机构应在导医台设立“老年人就诊服务处”,负责为就诊老年人提供接待咨询、预约就诊、就医指南、转诊服务等。


为80周岁及以上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陪诊等服务。与相关科室建立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流程,同时为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用药指导等服务。


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


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提供挂号、收费、取药、医保报销、入(出)院办理等快捷服务,并落实相关老年医疗服务优惠政策。老年人就医窗口可与其他享受便利医疗服务人群的就医窗口一致。


保障老年人就诊的一站式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门诊”,为就诊老年人开展综合诊疗,提供专业化的诊疗、康复、护理意见。


医疗机构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合作机制,畅通快速便捷的转诊渠道,将需要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老年人及时转诊至相应的医疗、养老机构。


逐步建立信息化健康服务与管理平台,实现对老年人的日常健康管理与就诊预约、急诊救护等信息的快速对接,保障老年人就诊的一站式服务。


人员配备方面,医疗机构设立的“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应配备具有医学背景的医疗护理人员,对就诊老年人进行分诊、引导及解释工作。设立的“老年病门诊”应由相关科室专家组成医疗团队,安排日常定期出诊。

设施设备方面,医疗机构应配置协助老年人就诊所需的轮椅、担架、移动病床、救护车等转运工具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对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安全使用。“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应放置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老年病门诊”周围的公共区域应配置便于老年人休息的座椅、照明设施。

药品耗材配备方面,医疗机构应配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突发病等需要的常用药品耗材,保障急诊用药充足和个性化的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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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大众网、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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