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徐州鼓楼康平老年护理院等8家单位纳入基本照护保险协议管理的通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徐人社规〔2017〕4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照护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徐医管发〔2017〕24号)文件精神,经审查,徐州鼓楼康平老年护理院等8家单位(名单见附件)基本符合徐州市基本照护保险协议管理标准,确定为我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现予以公布。

协议照护服务机构必须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  合同,按法律规定,全部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严格执行民政、卫生计生、物价等部门的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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