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明年将在四川等15个省份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7-22 11:51:56

11月22日,封面新闻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方案》要求2022年1月至12月,在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5个省份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经过一年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

《方案》指出,试点地区要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根据区域内人口老龄化情况和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实际需求,结合“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等,增加护理院(站)和护理中心的数量。

此外,试点地区要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可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有条件的试点医疗机构要探索在为慢性病老年患者开具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建议时,明确其出院后常用的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和频次等,方便居家老年患者。

《方案》强调,试点地区探索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聚焦老年医疗护理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本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商业保险等政策合力,为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鼓励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省(市)和市(区),在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的同时,积极与本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结合,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

据悉,到2023年,试点经验将向全国推广,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日益成熟,差异性和多层次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有利于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政策措施逐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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