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HR的公司里除了正式员工
肯定还有其他物种存在吧☟☟
试用期员工、小时工、兼职人员
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
别告诉只是钱不同(╯▽╰)
那你对这个世界知道的就太少了
因为并不是你签什么协议
就能代表什么工作性质
这些不是你说了算!
当事人方先生他原来有份工作,但因为工资少,于是想跳槽。一个多月前,他看到一家公司要招聘外卖送货员的广告,说每月收入是底薪加提成,便去应聘。面试时,公司负责人告诉他,先试用一个月,如果合格就能转成正式员工。转正后,每月是3000元底薪,另外送一单货给一笔提成,还会给他缴纳社保费。他觉得,如果自己勤快点,每月少说也有四五千元,这比他原来的二三千元工资好多了。
公司对他也比较满意,让他签协议。他拿过协议一看,是一份《兼职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负责人解释道,因为要先试用,等一个月后,他的工作得到认可,就可改签正式合同了。他签了字,负责人又告诉他,他得准备一辆电动车用来送货,还要有智能手机可以上网接收派送订单。为了能做好这份工作,他买了一辆新的电动车,办理了新的流量套餐。一切准备就绪,他便从原单位辞了职,开始了他的新工作。
一个月过去了,他每天从早到晚送货,也没有休息日,可是到了发薪日,因为是试用期,没有底薪,他只拿到了1000多元钱。想着试用期结束了,他主动找了负责人,提出转正的事。可负责人说,公司效益不好,暂时不能转正了。不转正,这点收入让自己怎么生活?看来,在这家公司是干不下去了,他提出走人,并要求公司给予一些补贴,负责人一口回绝了。自己为了这份工作又是买电动车又是办流量套餐,花了几千元钱,公司怎么能这样对他?方先生很生气。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协议那么多,哪能随便签?
会不会和对的人签了错的协议
最后还要自己买单?
分析一丢丢儿~
这位方先生明显是被忽悠了嘛!
小戴来和你说说这些区别吧!
小提示: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也就是说小时工、兼职等情况都不能约定试用期哦!)
律师明确表示,方先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单位用工行为,包括工资低于标准,补缴社保等;若单位不让做了,也需要提供理由依据;若单位和他协商解除,他可要求适当补偿,若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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